让“艾滋”患者走出就医尴尬 来源:健康报 http://www.jkb.com.cn/trsweb/Detail.wct?SelectID=6697&RecID=0 郑灵巧 随着艾滋病流行程度的加剧,医院临床接触的艾滋病患者和艾滋 病病毒感染者越来越多。一方面,有的患者对医务人员不讲实情,隐 瞒自己的感染情况;另一方面,也有医务人员推委病人,不愿意对艾 滋病病人提供医护服务。发生在浙江省台州医院“艾滋病高度疑似病 人该不该转科”事件及讨论,即反映了艾滋病病人在医院就医时的尴 尬。那么,对于医院推委病人现象,艾滋病患者的内心感受如何?医 务人员的真正想法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患者:“我们不敢暴露感染身份” 23岁的小张对记者直言,到医院就医决不暴露感染身份。她说, 其实她很矛盾。她一向认为自己是很善良很诚实的人,也懂得病人不 该向医务人员隐瞒病情。但她的经历告诉她,不能暴露。 小张是由于血小板低而住院检查发现染上“艾滋”的。由于经常 鼻出血、头晕,她做了血常规检查。医生说她血小板很低,劝她一定 要住院做进一步检查,以查清病因,从速对症治疗。而当她的检测中 HIV(艾滋病病毒)一项呈现阳性后,医生立即停止了对她的一切检 查,通知她马上办理出院手续。 “我为什么血小板低?我想查明白……”小张满脑子都是当初医 生劝她住院时说的话,真不想病因不明就出院。而医生的说法完全是 180度的大转弯:“血小板低没什么关系,平时注意营养就可以了。” 态度坚决地要她离院。 “我很难过,感觉我受到了歧视。当初医生有那么多理由劝我住 院。发现我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之后,又有那么多理由让我走。好像我 们感染者是瘟神。” 小张说,其实隐瞒也是一种痛苦。一次,她回家乡诊所看病。医 生一边为她打针,一边与她聊天。她很感动,也很想告诉医生自己感 染了艾滋病病毒,提醒医生小心,但终于没敢吱声。事后,她很内疚。 她说,向医生隐瞒,有时候也并不都是因为害怕医生拒绝,有时很大 程度上是因为病人内心的压力,总担心感染一旦说出来就会传出去, 影响到以后的生活。 医者:“担心的不仅仅是安全” 王萌是北京某二级甲等医院一名年轻的外科医生,经常会接诊因 车祸、刀刺伤等急需手术的病人。有时伤者伤情严重,需要医生立即 投入手术抢救,而顾不得“先查血、后手术”的程序。于是,记者与 王萌作了如下对话:“当你走向手术台准备开始手术的时候,如果忽 然得知手术台上的患者感染了‘艾滋’,你还会不会进行手术?” “如果患者是急症,那台手术关乎患者的生命,我会手术。因为, 我是医生,我必须抢救生命。如果患者不是急症,我想手术应暂缓。” “从内心说,你愿不愿意为艾滋病患者做手术?” “我当然不愿意我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因为我也害怕感 染。” “经血传播的疾病很多。即使没有艾滋病,外科医生是不是也会 常常感到压力?” “其他传染病对于医生也有压力,但仅仅是疾病的压力。而艾滋 病对于医务人员的重压,不单是因为它的不可治愈性与高病死率,在 人们观念中它通常还与不良行为相连,会涉及社会评价等众多方面。 所以它带给医务人员精神上的重压更难以承受。” 王萌告诉记者,该院有一位医生,在一次为病人手术中,眼睛被 病人的血液喷中。其后发现该患者是一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于是, 这位医生长久陷于不安中。尽管反复检查证实他没有被感染,但巨大 的心理压力还是影响了他的正常工作,以至于他后来转入非侵入性操 作的科室工作。 推委病人事出有因 北京佑安医院是北京市两家定点收治艾滋病病人的传染病医院之 一,每年都有大量艾滋病病人慕名到该院治疗。近年该院越来越感到 重压的是,不少需要在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进行手术的艾滋病病人, 被手术医院“转”来该院。而该院联系相关医疗机构及其专家前去手 术,并非易事。 佑安医院黄春副院长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个人从感染艾 滋病病毒到发病有一个很长的过程,这期间可能有许多的医疗服务需 求,诸如妇科手术、口腔手术等等。如果一发现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所有需要的手术都归传染病医院做,但以目前我们的力量还难以胜任。 黄春副院长说,常年从事传染病治疗,对于传染病人手术的安全 防护问题,我们有一套规范的运作程序和方法。如果对于艾滋病病人 的手术治疗,能像在应对SARS时那样建立医疗绿色通道,既有定点医 院接收病人,又有一批支援单位及其业务骨干加盟做技术后盾,相信 艾滋病病人在就诊中会减少许多尴尬。 他指出,经济损失也是影响医疗机构接收艾滋病病人手术的一大 障碍。据介绍,目前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每实施一例手术,医院都要 承受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操作防护原则,对“艾滋” 感染者实施手术,都要使用一次性用品,对医护人员防护也规定有特 别的要求。而相关的收费标准,又明确这些消耗不准向病人收取。于 是,仅仅阑尾炎这样简单的手术,医院每例手术要损失700~800元。 呼唤建立艾滋病病人收治规则 作为曾帮助艾滋病病人争取到28万元赔偿金的律师,北京市京都 律师事务所的杨大民,近年一直在呼吁对艾滋病病人的法律援助。杨 大民坦言,虽然国家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有关法规也 明确了不得拒绝艾滋病病人就诊,但在执法上显得难于操作。因为, 拒绝艾滋病病人就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感染者互助组织“红树林”负责人李想,曾因医院的拒绝而错过 了膝关节手术的最佳时机,腿上落下了残疾。回想当年发现感染后医 疗的艰难,他说,手术没能实施的原因,一是找不到合适的医生,一 是他自己也付不起费用。 近年随着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的实行,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 疗正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铺开。而这一治疗,还主要是向病人提供抗 病毒药物。其他医疗与用药需求,患者其实也很难承受。此外,我国 也还没有一个具体规则,对医疗机构如何接诊艾滋病病人,以及接诊 艾滋病病人后的流程做明确要求。 一位疾控专家称,目前在各地基层医务工作者中,既有在感染者 突现后表现出来的恐惧,也有平时职业防护意识不强的麻木。有调查 证实,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情况时有发生。在积极倡导对艾滋病病人提 供到位医护服务的今天,必须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与专业技能培训, 强化医疗机构相关硬件设施建设,并认真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以确 保既能积极有效地救治艾滋病病人,又能保障医院内其他就医者及医 务人员的安全。这位专家指出,在病原研究中,哪一级别实验室做哪 一级别实验,都有严格的要求。对艾滋病病人的治疗尤其是手术治疗, 也必须通过严谨的论证而确定详细的操作规范。 据悉,目前卫生部正在筹划制定有关医疗机构如何接诊艾滋病病 人的具体规则,专项调研工作已经展开。 (2005.07.29 3版)
【作者: onecountry】【访问统计:】【2005年08月6日 星期六 00:15】【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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